一、组织发展对象:
1、我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团员学生;
2、思想进步,能积极参加学院、班级、团支部各项活动;
3、院、校两级党课考试均成绩合格;
4、上一学年成绩为班级非党员的前50%;
5、上一学年无违纪行为(含各种形式通报批评,如:宿舍卫生通报);
6、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;
7、学生干部在工作中玩忽职守,给工作带来重大损失,当年不得推荐;
8、宿舍卫生不合格的不予以推荐。
二、团支部推荐(30分)
1、推荐对象:凡符合以上条件团员青年均在推荐范围内。
2、推荐方式:团支部同学打分推荐:满分30分制,打分区间(0-30),去掉10%最高分和10%最低分,取平均分得到该同学所在团支部推荐分数。
三、班级党小组或年级党支部推荐(10分)
1、推荐对象:各团支部推荐到院团委的各支部入党积极分子。
2、推荐方式:班级党小组或年级党支部打分推荐。
班级党员数少于三人的由年级党支部打分取平均分获得分数,班级党员数大于三人的由班级党小组打分取平均分获得分数。
四、政治理论考核(20分)学院出题考试。试题范围:党的基本常识、实事、政治、案例等
五、推优团员综合素质加分(30分)
1、主要学生干部(班长、团支部书记、学生会科协部长以上成员)任期内(任期需满一学年)表现优秀3分,良好2分,免职或任期未到自行离任0分(身兼数职以最高记)。学业成绩在班级30%视为优秀,50%视为良好。
2、其他干部(班级其他干部、学生社团副部)任期内(任期需满一学年)表现优秀2分,良好1分,免职或任期未到自行离任0分(身兼数职以最高记)。工作良好,学业成绩在班级30%视为优秀,50%视为良好。
3、积极参加团日活动、团支部活动和班级活动,上一学年在支部建设或班级建设中表现优秀的团支部,如获得优秀团支部、优秀学风班、先进班集体、荣誉称号的团支部,支部成员均予以计分,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、校级、院级每次10分、6分、4分、3分、2分,其中班级奖励班长、团书、学习委在加分的基础上再折半加分,其他班级同学加相应的集体分。
4、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各项文化活动获奖(辩论赛、演讲比赛、征文比赛、宿舍文化节等),校每次3分,院级每次1分,团体奖项个人加分按80%计算。(同一活动不重复加分,以最高分计算)。
5、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各项体育活动获奖(校运会、越野赛、篮球赛、排球赛等),校级每次3分,院级每次1分,团体奖项个人加分按80%计算。(同一项目不重复加分,以最高分计算)。
6、积极参加科技创新、创业、职业生涯规划比赛获奖,国家级10分,省级6分,校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计算为3分、2分、1分,院级1分;核心期刊、省级期刊、市级期刊分别加6分、4分、2分。其中第一完成人按100%计算,第二完成人按40%计算,第三完成人按20%计算,第四完成人及以后排名不计分。
7、三好、社优、优干每次1分(以证书为准)。
8、有拾金不昧、见义勇为、救死扶伤、助人为乐等突出事迹,受到校及以上表彰每次10分。
9、为学校、学院做出其他特殊贡献者可酌情核算分数。
(3、4、5、6、7需提供证书复印件,综合素质无加分项者不参与推优)
10、在推选范围内获得标兵宿舍成员、校企合作特色班成员可重点考虑。
六、辅导员打分(10分)辅导员根据学生平时表现,酌情打分。